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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坚

来源:央视网发布时间:2016-06-14 15:04

韩坚

韩坚

 

跨境电子商务分论坛——韩坚演讲

各位领导、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动国家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重要举措。

海关总署按照“遵循电子商务规律,发挥电子商务全程数据留痕、可追溯的特性,创新理念和方法,改革通关监管模式,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的工作思路,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积极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归纳提出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提出了“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我署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的具体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增列2种新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方式(96101210);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开发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通关系统,现已有13个地方实现系统部署应用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2016年,为落实国务院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下发了“推行全程通关无纸化”、“有效管控风险”、“创新退换货流程”、“允许批量转关”、“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10项综试区可复制推广措施;同时,配合财政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开发上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并在全国推广,保障新政的顺利实施

据统计,试点以来截至20164月,出口方面,已有23个城市先后开展零售出口业务,验放清单约2.78亿份,出口金额约165.85亿元;进口方面,7个试点城市验放清单1.79亿票,进口金额约278.87亿元,进口征税6.6亿元。

其中,20161-4月份,出口方面,验放清单约5581份,出口金额约26.71亿元,验放清单2015年同期增长20.88%出口金额基本持平;进口方面,7个试点城市验放清单5991票,进口金额约92.89亿元,分别较2015年同期增长3.42倍、3.21倍。

截至目前,全国海关已经注册登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4699家,其中电子商务企业9944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1742家、支付企业2217家、物流企业1910家。

经过三年的试点,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业态,绽放出了新经济的活力,有利于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扩大国内消费,有利于我们利用互联网+外贸这种形式来实现优进优出,打造新的外贸增长点,也有利于海关通过三单信息比对(订单、支付单、物流单)来有效加强监管,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推出,为跨境电商业务全国推广创造了条件。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企业适应、政策磨合、系统调整的过程有关部门还要认真研究适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下一步,海关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监管以适应跨境电商业务的快速增长,加快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三互大通关,落地综试区10项可复制推广政策加强监管模式探索,以积极的态度与企业共同适应未来的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型业态,需要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努力,特别是大型电商平台企业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共同培育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大环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电子商务作为当今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中逆势增长的新亮点,从应用阶段、产业阶段加速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新的电子商务经济体系正在酝酿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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